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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南投縣立延和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關於「專輔資格」補充說明,如下:

有關南投縣立延和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關於「專輔資格」補充說明,如下:
一、依據本校113年7月16日113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序號105977)辦理。
二、有關專輔1名(育嬰缺)資格部分,需配合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序號04579號(如附件)說明及附件辦理(如下),…有關聘用113學年度代理專任輔導教師注意事項,略以,一、有關113學年度招聘代理專任輔導教師得放寬資格,詳如附件1。二、承上,第三招以後聘用之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畢業相關系所組名稱務必要有輔導、諮商或心理等字樣,否則其人事費國教署不予補助。
三、承上,因涉及後續聘任後相關人事費請領事宜,需依國教署規定辦理,否則前開人事費不予補助,故仍請於報名第 3 至 10 階段招考之人員,除公告簡章所定資格「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外」,仍需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 大學以上畢業者。」始符合後續請人事費請領規定,故歡迎符合資格人員前來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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